電棍買賣屬違法?
“你們太應該報道這個事情了,這樣才能引起上面的重視。”交易場附近某派出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說,現在有很多犯罪分子都買了電棍來作案,危害很大,且有流行推廣之勢。
據了解,電棍屬警用器械,未獲公安機關批準不得銷售。我國《人民警察法》和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》明文規定,“電警棍”屬警械,是公安專管的物品,由公安部門統一監制,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制造、販賣、持有和使用。
民警表示,即便購買電棍的初衷是為了防身,但購買電棍的行為本身已經觸犯了法律。不過,現在市面上出售的電棍產品都是仿造的,其功能未必達到正規警械的要求,但足以對群眾造成危害,而公安機關只能對“非法使用或出售警械”的行為進行處罰。
電棍是警用器械,普通人不得擁有。但在實際生活中,有人購買電棍為非作歹,屢見報端。10月5日,本報就報道了南寧市科德西路一起電棍搶劫傷人的事件。記者隨后走訪發現,在南寧市有電棍銷售的商家為數不少,且購買沒有任何限制,隨便什么人都能買。警方表示,私自購買電棍屬違法行為。
電棍成作案工具
使用電棍搶劫和故意傷害他人的事件,本報近期已多次報道。
8月1日下午,南寧市公安局腰塘派出所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。該嫌疑人在快速環道一公交車站,搶劫一名女乘客,并用電棍毆打受害人。
8月27日,一男子在南寧市五一路鳳凰富德農貿市場附近,遭到20多名男子毆打,其中有人拿出電棍電擊他的頭部,使其渾身抽搐,打人者還用電棍電擊他的腹部。事后,這名男子腹部和右臂留下十幾處電擊傷痕。
10月4日凌晨,一車手在南寧市科德西路被搶走一輛電動車、一部手機及數百元現金。車手被人用4條電棍擊麻身體,身體還多處受傷。
類似案件在全國各地皆有報道,電棍儼然已經成為常見的作案工具。
“方便攜帶,威力又大。”10月6日,在南寧交易場,一名老板向記者夸耀電棍的好處。交易場一樓有10多家銷售手電筒和礦燈的商鋪,據稱都有電棍銷售。記者看到,這種“電棍”很像手電筒,只是頭上有兩個像螺絲一樣的金屬塊。老板說,這是導電用的。電棍里裝有燈,平時可以當手電筒用。打開開關后,電棍發出短促的“嗶叭”聲,猝然聽來,令人膽顫心驚。
電棍的說明書上自稱是“電子防暴器”,短的大約10厘米,長的超過15厘米,價錢分別是100元和120元。據老板們說,生意還不錯,經常有人來買。但他們不會擺出來賣,通常是知道內情的人才會來問。老板們表示,他們是做生意的,只要有錢賺就賣,不會管買電棍的人是什么身份,買去作什么用途。
無獨有偶,南寧市新民路的一些安防器材店也有電棍賣。“你買來做什么?這個東西防身可以,不要拿去做壞事哦。”一名銷售警用器械的老板說,他賣的電棍跟警察用的差不多。這種電棍長達20厘米多,用料講究,做工精良,但價格只要130元,買得多還可以便宜點。老板介紹說,使用電棍時,只要把人電暈了就行,不能超過兩分鐘,否則被電者會有生命危險。
這名老板說,買電棍不用登記,也不需要證件什么的。電棍可以過車站的安檢,但不能帶上飛機。記者問他,電棍是警用裝備,能不能賣?他避而不答。他只是說:“有需求,就肯定禁不了。就算沒有電棍,拿塊磚頭也一樣能做壞事啊。在人而不在物。”
近日,貴陽警方成功偵破了一起搶劫案。在這起案件中,兩名蓄謀已久的犯罪嫌疑人,在網上購買了一根假冒偽劣“電棍”,搶走了一名單身男性的指甲刀。
通過對地下商場進出口監控視頻的調取,警方很快摸清了兩名嫌疑人的行動軌跡,發現最后這兩名男子消失在金陽世紀金源廣場旁邊的一個工地里。由于工地工棚內居住的工人較多,警方無法判斷兩人具體居住在哪間房。
將兩名嫌疑人控制后,民警在其中一名嫌疑人的床下,搜出了他們的作案工具。刀具,以及電擊防身器,還有作案時穿的衣服,蒙面的口罩以及帽子。
兩名犯罪嫌疑人老老實實交代了犯罪事實。但是讓民警萬萬沒有想到的是,當天,兩名嫌疑人如此狂妄地蹲點搶劫,竟然只搶到了一把指甲刀。
兩名嫌疑人在作案前,進行了大量準備工作,還在網上購買了電棍。當天凌晨,兩人在搶劫過程中,用電棍對受害人進行電擊。
聯系人:
手 機:
郵 箱:409209985
公 司:黑鷹防身器材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