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實生活中很多案子都會引起熱議。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,防衛過當殺人判多少年?正當防衛與過失殺人的區別是什么?哪些情形不屬于正當防衛?
如果真是正當防衛當然不用承擔刑事責任,在以下情形(紅色)正當防衛造成對方傷亡是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的,《刑法 》第二十條【正當防衛】為了使國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,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,屬于正當防衛,不負刑事責任。
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,應當負刑事責任,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。
對正在進行行兇、殺人、搶劫、強奸、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衛行為,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,不屬于防衛過當,不負刑事責任。
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,而對實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衛行為。屬于正當防衛的,不負刑事責任。
正當防衛應具備下列條件:
1、防衛行為必須是為了使國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實行的;
2、必須有危害社會的不法侵害行為發生;
3、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采取的防衛;
4、防衛行為必須是對不法侵害人本人實行;
5、防衛行為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。
過失殺人:非故意或預謀的殺人,非故意或預謀的殺人、是指由于普通過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。
1、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利;
2、客觀方面表現為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。只有發生了過失致人死亡的結果才構成本罪;
3、主觀方面,是過失,包括梳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;
4、主體是已滿16周歲的自然人。
1、打架斗毆中,任何一方對他人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。兩人及多人打架斗毆,一方先動手,后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,不屬于正當防衛。
2、對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實施的所謂“正當防衛”行為。假想中的侵害行為就是自己靠想象力想出來的,正當防衛的不法侵害必須是在客觀上確實存在,而不是主觀想象的或者推測的。
3、對尚未開始不法侵害行為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“正當防衛”行為。正當防衛是要對方實際有不法侵害的行為攻擊你了,你才可以進一步開展正當防衛維護自己。
4、對自動停止,或者已經實施終了的不法侵害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“正當防衛”行為。如果說對于行為已經實施完的侵害行為還去防衛的,那么,自己不是在防衛,而是在實施侵害了。
5、不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,而是無關的第三者的所謂“正當防衛”行為。誰打你,你防誰就是正確的,如果最后防了其他人的就不算了。
聯系人:
手 機:
郵 箱:409209985
公 司:黑鷹防身器材網